本人自本科学习开始就一直主修法学领域下的经济法学专业,通过十几年对于法学和经济法学专门性、延续性的学习,为理论研究和科研教学打下坚实的基础。在大学三年级就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,加之四年在荷兰留学、工作的经历,不仅对于实践中的法学和法律问题有了更为深刻认识和反思,同时对于英语的实践运用能力也有重大的提高和突破。
自2009年开始,本人重新回到母校辽宁大学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,学习期间参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,并进行授课;发表论文多篇,其中CSSCI来源期刊1篇,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3篇,并作为主要参与人参加国家级项目1项,省部级项目3项。